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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郴州日报收集编辑:郴州日报
郴州日报通讯员 黄钰凌 曹敏 王飞
近日,郴州市苏仙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联合发布《郴州市苏仙区农民人才专业技术职称初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该区农民人才首次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启动,这也意味着农民可以评职称了。
根据《方案》要求,凡是苏仙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未取得职称的骨干人员(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该区可申报农民技术人员初级职称名称为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中级职称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其中认定初级职称需具备无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破坏生态环境、掌握一定的现代农业技术,大专毕业后在拟申报专业岗位工作满3年、本科毕业后在拟申报专业岗位工作满1年等申报条件,认定中级职称的还需具备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硕士学位证),在拟申报专业岗位工作满3年等条件,其中取得硕士学位前已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的,可减1年。
该区农民人才专业技术职称初任材料集中报送时间将于2023年6月23日截止。申报评审程序采取个人申报,属地镇(街道)农业部门审核推荐,区农业农村局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审批认定的方式开展。
据了解,评定职称后可获得相应待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中取得农民职称的,作为优先认定市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等称号的重要依据之一;取得职称的农民人才领办或创办实体,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取得职称的农民人才在人才选拔、政府表彰奖励、党员发展、村两委干部选举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