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山海·公益检察”护航美丽河北建设专项监督开展以来,安次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开展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共受理各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余条,排查坑塘800多个,治理问题坑塘13个。
安次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廊坊市安次区人民检察院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治理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监督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切实把专项监督活动作为全院重点工作及“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
针对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分布点多面广、隐蔽性和反复性较强、季节性变化明显等特点和安次区具体实际,安次区检察院确定对城市建成区,全区行政村村民主要集聚区向外延伸1000米区域内,以及主要公路两侧的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进行排查,重点督促乡镇、街道、园区和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
安次区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安次分局充分沟通,组织推动网格员、执法中队对8个乡镇、2个园区、3个街道800个坑塘进行现场排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12309举报平台作用,采取实地踏查、卫星遥感识别、无人机巡查等多种形式,收集案件线索40余条,涉及所有乡镇、园区。围绕公益损害修复,紧盯纳污坑塘及黑臭水体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违法问题,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6个乡镇、1个园区、2个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治理纳污坑塘13个。对于通过磋商,行政机关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的,制发检察建议2件,以诉讼方式保障破坏生态问题彻底解决。对于问题治理坑塘,全部进行实地踏查“回头看”,确保公益诉讼监督效果。
深入分析研判污染成因,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污染本质问题。安次区检察院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逐案分析污染产生的原因,明确行政机关、乡镇、村街、网格员责任,督促建立网格员定期巡查报告机制,实现对坑塘、沟渠的常态化排查与动态监管。与生态环境、自规、水利等部门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建立协作机制4个,召开联席会议7次,共同开展联动执法活动13次,协同办理案件11件,积极构建“公益诉讼检察+行政主管部门+基层政府+村街”的长效治理模式。坚持从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的系统监督思维,通过对乡镇、园区及行政主管机关的立案监督,督促各乡镇、园区全面排查整治类似问题,通过办理一个案件,完成一个“点”的治理,促进一条“线”的深挖,实现一个“区域”的整治。
安次区检察院将对摸排发现的问题线索加快立案,依法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明确行政机关、乡镇、村街、网格员责任,督促建立网格员定期巡查报告机制,实现对农村坑塘、沟渠的常态化排查与动态监管;对坑塘污染原因进行总结分析,加强污染形成的源头预防与治理,切实推进农村水环境与农村污水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问题坑塘治理到位。
(记者 杨雅淇 编辑 李雨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