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见习记者 周萌 通讯员 吴燕)7月7日,临澧县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了通报。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媒体记者参加。
通报称,2020年以来,县检察院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公益损害突出问题,持续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力度,重点围绕破坏饮用水源地、违法贮存处置固体废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等方面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近3年来,先后立案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公益诉讼50件,发出检察建议44份,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回复,磋商解决4件。立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5件,公告14件,起诉并判决6件,与当事人磋商解决8件。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3件。通过办案,督促行政机关对7处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督促对10处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措施不力的情况进行整改,责令滥伐林木者补种树木1101株。督促对7处学校食堂厨余垃圾处置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整改、对9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情形进行整改。
近年来,该院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2021年在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了由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办案组组成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有效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效。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从去年至今,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9人,全部作出不捕决定;受理审查起诉案件9件21人,不起诉7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态势,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同时段办结审查逮捕性侵未成年人案件8件8人,全部批准逮捕。办结审查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6件6人,并监督公安机关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立案5件5人。坚持未成年人保护治罪与治理并重,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载体,以促进“六大保护”为目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抓前端、治未病,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做好源头预防,促推家庭、学校、社会、政府保护。
媒体记者就该院生态环保监督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强制报告制度等提出问题,检察人员一一作了回答。
一审:樊芳
二审:陈佳婧
三审:戴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