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青海普法收集编辑:青海普法
近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公安局威远镇派出所查处三名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违法行为人,有效震慑了涉“两卡”违法犯罪。
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闵某、陶某在网上办理贷款时,对方分别以征信问题需用银行卡走流水、银行卡流水资质达不到条件等借口,骗取三人银行卡和支付密码进行网络诈骗活动,期间张某的银行卡交易流水达4万余元,闵某的银行卡交易流水达2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相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给予闵某、陶某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互助公安提示:个人银行卡及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和转售。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切莫因为“与人方便”或贪图小利,随意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更不要因贪图利益,出售或买卖银行卡,使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集团的帮凶,深陷违法犯罪的深渊。
来源:互助公安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利于普法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青海普法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