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执行工作实绩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党建业务提升年”活动要求,昌乐法院始终保持执行高压态势,3月8日,再次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坚决依法打击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凌晨五点三十分,24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执行局负责人杨金光作战前动员,就这次集中执行行动的路线、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进行详细部署,并严格要求执行干警依法、文明、规范执行,按照提前制定的实施方案逐案击破,提高执行效率。
直击现场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出示相关证件、执行法律文书,耐心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对逃避、抗拒执行,无视法律权威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措施;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扣押其名下财产;对长期在外、去向不明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多方联系被执行人下落,敦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法律权威不容侵犯,生效判决必须履行。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计出动警车8辆,拘传被执行人8人,拘留3人,扣押车辆2辆,执结案件9件,其中执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20.8万元。
案例速递
2022年4月26日,原告刘某与被告许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刘某与许某(许某系刘某已故之夫与前妻之子)因遗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此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继承人许某某在潍坊某公司98.03922%的股权由原告刘某继承49.01961%;被告许某负担诉讼费4600元。判决生效后,许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许某,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许某要么口头答应履行,要么不接听电话,拖延、逃避执行,执行法官在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强制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但其应负担的诉讼费并未履行。经过多方寻找,执行干警终于获取了许某踪迹,遂立即对其采取拘传措施,利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到被执行人许某现住所潍坊某公司院内,但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将要无功而返时,恰其岳母到场,执行干警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经过亲属拨打电话做许某工作,执行干警告知其拒不履行判决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在执行干警的释法说理和亲属的规劝之下,许某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表示悔意,并当场将执行款项全部打入了昌乐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