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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众网青岛收集编辑:大众网青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为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提升人民幸福感和安全感提供了坚强支撑。为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在全辖区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近日,市北区宁夏路街道司法所联合宁夏路街道总工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讲活动,邀请山东博论律师事务所张韶青律师前来授课,机关工作人员和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等60余人参与学习。
活动现场,张韶青律师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围绕居住权、高空抛物、霸坐、民间借贷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生动详细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增的亮点内容。“居住权入法、见义勇为行为可免责、细化高空抛物责任条款等等,今天的普法宣讲真是干货满满,让我受益匪浅,日后我将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断增强法治素养,以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市北区宁夏路街道总工会志愿者王斐斐表示。
本次普法宣讲既有法律理论知识,又与实践理论相结合,贴近生活、内容丰富,进一步提高了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法治思维,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让法治的“清风”沁润辖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