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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西新闻收集编辑:西西新闻
1月31日,“西安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的通知。其中明确,死亡人员、出国定居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外省参保且当地未接入国家医疗保障平台无法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人员、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于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办理业务。
办理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继承人填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交由单位统一进行申请;
2、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临柜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
3、工作人员审核后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结,并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明细返给单位经办人。
办理人员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下:
电子报表
(1)《人员终止参保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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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账户清退批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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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报表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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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诚信申报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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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