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全省法院2022年度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中获悉,三河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2022年度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近年来,三河法院紧紧围绕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坚持司法调研和审判业务同向推进,充分发挥调研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提升执法办案水平、推进法院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认识“站位高”,增强调研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调研工作作为事关法院全局的基础性工作,利用政治轮训、系统宣讲、专题党课等多种形式,为研判形势、谋划战略、制定决策提供理论支撑。把调研课题作为司法研究的重要抓手,成立调研课题组,由党组书记、院长马运涛牵头,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与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燕京理工学院开展合作共建平台的优势,在内容思路上向专家学者多请教,进一步挖掘课题深度,提高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
二是狠抓成果“品质高”,增强调研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积极开展专题调研,燕郊法庭“一村一站”建设案例入选最高院第三批“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选编,被央视频、《中国审判》宣传推广。围绕审判执行难点、社会治理热点和司法改革工作开展调研,研究破解司法实务中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深化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研究》课题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调研成果。全面加强调研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承担并圆满完成省法院司法研究实务课题《法院人才梯队培养的可行性路径研究》,被《中国审判》刊登。
三是制度管理“标准高”,完善调研工作激励性和考评性。完善调研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将调研工作作为整体业绩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有效调动调研工作积极性。建立领导调研制度,全院各班子成员和四级高级以上法官,每人每年务必完成基本职责范围内的调研任务并撰写一篇高质量调研报告。健全调研工作保障机制,将调研经费列入预算,用于优秀调研成果、先进调研部门、优秀调研个人奖励以及重点调研课题经费和调研工作所需的其他支出。建立调研工作常态化督察机制,每年度对全院各部门调研工作进行考核通报、评选表彰,全年撰写优秀案例、论文等文章1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