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记者从温州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通知》,温州市被确定为第二批15个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之一。据悉,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为期两年。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知识产权领域首个经国务院同意开展的含金量最高的示范项目,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有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保护水平较高、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资源保障良好的城市开展示范区建设,目前已分两批共遴选了25个城市(地区),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4个城市入选。此次获批示范城市,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近年来,温州市通过全面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构建高水平、高质量的知识产权保护立体“生态圈”。2023年,我市成功获批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集聚多方知识产权资源,进一步推动完善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社会共治等渠道协同保护机制,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创新创业提供支撑保障;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纳入国家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面向高端装备制造和鞋服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国考、省考取得“双优秀”,保护中心绩效考核跃升至全国第2,连续三年相关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全市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等指标稳步提高,8项专利获中国专利奖,20个项目获全省首届知识产权奖,正泰集团荣获浙江知识产权大奖,专利商标质押金额超240亿;办结知识产权纠纷案件3774件,调解成功776件,设立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站点8个。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落实示范区建设要求,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创新保护路径、深化机制变革,深入打造民营经济知识产权保护的“温州样板”,对表对标圆满完成创建任务,以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成效,持续开创知识产权保护新局面,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温州力量。
供稿:温州晚报
记者陈培培
通讯员温市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