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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治报收集编辑:新疆法治报
近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对徐某某劳动争议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经承办检察官调解,徐某某与原用人单位在听证过程中直接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矛盾,实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经审查法院电子卷宗及申请人的监督理由,该院认为徐某某因其诉求超过法院审理范围而未获法院支持,人民法院的判决并无不妥之处,遂向徐某某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民事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最直接、最密切,新时代新征程上,该院第四检察部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并没有简单地“一结了之”,为了彻底打开双方当事人心结,达到修复社会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结合双方当事人的和解意愿,决定召开听证会。
听证过程中,检察官办案组成员介绍了基本案情,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听证的问题分别进行阐述。检察官办案组成员、三位听证员分别针对案件事实进行发问,并从法理、情理多角度释法说理。
最终,原用人单位本着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态度,同意向徐某某额外支付部分费用,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徐某某的劳动争议案件得以圆满解决。(通讯员 郭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