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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钱江视频收集编辑:钱江视频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垃圾分类认识,以《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为契机,龙湾区永中街道联合龙湾区一小教育集团开展“学法规条例 强分类意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三周年宣讲进校园活动。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指出,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是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在二年级四班教室里,助理社工师通过生动有趣的PPT,向学生们详细讲解了《条例》中的重点内容以及垃圾分类的方法及处理流程,阐述了垃圾分类对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重大意义,并倡导大家争当垃圾分类的倡导者、践行者。
随后,周社工还准备了垃圾分类互动贴纸,通过分类比赛的方式,让孩子们懂得低碳生活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就是参与垃圾分类。垃圾分类,重在全民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