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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屯昌发布收集编辑:屯昌发布
将处分和补贴挂起钩来,强化纪律约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村居延伸,这是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屯昌县纪委监委获悉的。
“确实是我麻痹大意,工作不细致造成了国家财政资金损失,我接受组织对我做出的处罚……”近日,屯昌县南坤镇新村村委会委员王某某因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到扣发当月20%补贴通知时,他懊悔地说道。
为加强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屯昌县纪委监委联合该县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出台了《屯昌县村(社区)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与补贴挂钩办法(试行)》,将处分和补贴挂起钩来,充分发挥制度的监督规范作用,王某某正是因为履行工作职责不力受到处分的工作人员。
该《办法》对相关工作情形认定,执行规则,送达、宣布和执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要求镇党委在收到处分决定一个月内向受处分人员党组织宣布,并及时办理补贴等待遇的相应变更手续。
屯昌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周伟宏介绍,该《办法》在提升纪律惩戒效果的同时,也不会过度打击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在考虑人员待遇基础和保障村干部生活的基础上,根据受到处分情形按合理比例进行扣发。”
据统计,该《办法》发布以来,屯昌县已对65名村(社区)干部作出处分,并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镇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好相应处理。
屯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村干部身处政策部署落实的“神经末梢”,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帮助受处分村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认识问题,积极改正,重新焕发新的工作热情。
原标题:屯昌将处分与补贴挂钩,力促村干部廉洁履职
通讯员王一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