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经与市人民检察院沟通协商,漳州市司法局决定增补一批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以下简称“市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补选名额
根据各县(区)监督办案活动的需要和辖区人口、地域等因素,增补选人民监督员20名,任期至2025年9月止。其中:芗城区2名,龙文区1名,龙海区2名,长泰区1名,漳浦县3名,云霄县2名,东山县3名,诏安县1名,南靖县2名,平和县1名,华安县2名。
二、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23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的中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4.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
5.户籍或常住地应在所报名辖区。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监督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曾经连续两届担任人民监督员的不再选任。同一人员不得同时任职省、市两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进行。组织推荐人员填写《2023年漳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增补选市人民监督员推荐表》,个人自荐人员填写《2023年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增补选报名表》。
2.个人自荐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陆漳州市司法局官网(
http://sfj.zhangzhou.gov.cn)点击公示公告栏下载“2023年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增补选报名表”(表格为正反双面打印),如实填写后发送至漳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邮箱(zzsfjjck@163.com)。
(二)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补报。报名不收费。
(三)报名材料
①《2023年漳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增补选市人民监督员推荐表》或《2023年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增补选报名表》;
②报名人员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书扫描件。
四、审核公示
1.参选资格审查。按照《福建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由选任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区)、机关单位、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以及公民自荐的参选市人民监督员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
2.人员审核走访。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将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市司法局现场审核。并根据需要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进一步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
3.人员拟任公示。市司法局根据审核情况,提出拟任市人民监督员名单,并在“漳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漳州市司法局官网公示拟选任人选名单,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存有异议的人员,由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在收到异议信息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选任为市人民监督员,在“漳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和漳州市司法局官网进行公告。
五、审核材料
报名人员要如实、准确填报报名信息,实地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3.本人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413像素×295像素)要求的本人近期蓝色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咨询服务方式
凡涉及市人民监督员增补选有关事宜,可向市司法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公室咨询。联系人:曾荣生,联系电话:2968020。
七、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地址:漳州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元光北路28号司法大楼508),投诉举报电话:0596—2968020,传真:0596—2938907。
漳州市司法局
2023年5月4日
2023年漳州市司法行政机关增补选人民监督员推荐表
2023年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增补选报名表
来源:漳州市司法局
编辑: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