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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经视收集编辑:湖北经视
今天,一段商家吐槽消费者的视频上了热搜。原来,有消费者从一位商家这里买了雪地靴后又退货,收到货时,商家发现这些靴子不仅鞋底黑黢黢的,后跟还有磨损。因为视频提供的信息有限,消费者为什么这么做不得而知。但无论怎样,靴子都穿成这样了还退货,太不讲究了,这叫,用人家的火做自家的饭,只尝不买,真是爱占便宜到了家。但这便宜真能占到吗?《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办法》规定,网购的服装鞋帽,一旦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商家都可以拒不退货。有网友就力挺商家说,“你有理你怕啥”,“你就拒绝退款,就和买家刚”。当然,这种掉底子的买家毕竟是少数。更多人网购鞋子后的画风是这样的:试的时候小心翼翼,生怕弄脏了,还会在脚下垫上纸,万一要退货,连赠品都给人家商家一一寄回去。
关于网购退货这事,上月底,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判的一个案子很有借鉴意义。一位消费者网购了一支唇釉,后来要求退货退款。等商家收到包裹后,发现唇釉已经被使用过,便拒绝了退款要求。可令人没想到的是,在接下来的四个月里,这位消费者居然在这家店下了100多单,买了277件商品。随后,她又找各种理由退货退款,并留下大量差评。沟通无果后,商家将买家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买家后续购买商品时,并没有真实购物的意愿,主观上存在恶意,最终判令她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商家经济损失2000元。
这两件事中,买家都有点将七天无理由退货,当做尚方宝剑的意思。不然,他们不会摆出一副,反正我是网购,我只管买,只管退,商家你自个看着办的架势!殊不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内涵丰富,用得好,用得恰当,对维护商家权益来说,同样是杀手锏,是尚方宝剑。(评论员:祁培 视频:郭睿 主编:孙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