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讯 为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业均衡、适应多层次多领域需求的高素质仲裁员队伍,特面向社会公开增聘第五届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选聘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法定条件:
1.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 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 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 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 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认真勤勉、注重效率,热爱仲裁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在本行业、本专业内有一定声望和社会影响力,具有相应的学历和从事专业工作所需的知识。
(四)身体健康、头脑清晰、思维敏捷、精力充沛,能够熟练运用信息化办案系统办案,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遵守本会章程、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能够积极接受选定或指定,并保证仲裁办案时间。
(六)未被司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未受过与从事职业相关的行政处分或者行业惩戒。
选聘程序
1. 申请。申请人员将申请表及证明资料邮寄或递交至济宁仲裁委员会,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 资格初审。由本会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申请人员进行择优遴选,确定拟聘仲裁员名单。
3. 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本会组织就拟聘仲裁员情况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司法局等部门单位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意见。
4. 提交第五届济宁仲裁委员会决定。拟聘仲裁员名单由第五届济宁仲裁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公示、聘任。通过本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布聘任仲裁员名单,向受聘仲裁员发放仲裁员证。
报名须知
提交材料清单:
1、《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电子照片;
3、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职称、职务证明;主要社会兼职证明;主要学术成果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4、一份500字以内个人基本情况说明。
温馨提示:
1、《关于增聘仲裁员的公告》(全文)和《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可在文末扫码下载,或登录“济宁仲裁委员会”官方网站在“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也可到本会现场领取。
2、上述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提交纸质版,于2023年2月15日前邮寄或递交至济宁仲裁委员会,同时以压缩包形式提交电子版并实名发送至邮箱,邮箱、地址与联系方式见下文。
3、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所有申请材料均需复印件且不予退还。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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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到网站文末下载附件《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申请表》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崇文大道656号济宁仲裁委员会10楼1010房间
联系人:吴亚琳
联系电话:0537-2966056
电子邮箱:jnzcwslk@sina.com
来源:济宁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