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其实镍钛合金牙弓丝这个产品,过期了也完全不影响它的功能,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四川省大邑县某牙科诊所负责人向执法人员淡定介绍。据了解,上述镍钛合金牙弓丝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用于口腔科牙齿矫形,为畸形牙齿的矫正提供矫治力,达到排齐牙齿的目的。
近日,在对该牙科诊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大邑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该诊室的储物柜内存有2袋由上海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镍钛合金牙弓丝,标签显示“生产日期:20190719,保质期限:2年”。截至检查当日,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6个多月。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已过期的镍钛合金牙弓丝采取了扣押的强制措施,并对该诊所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诊所经营过期医疗器械(镍钛合金牙弓丝)的行为,涉嫌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将面临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来源:大邑县市场监管局 记者程伯全 校对:陈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