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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司法收集编辑:深圳司法
“咚咚咚……”,住在三楼的小雯一大早被窗外的敲击声惊吓到,蒋某听到女儿小雯的呼喊声,赶紧跑过去查看,竟是二楼的邻居王某仅穿内裤,通过防盗窗从二楼爬到三楼敲窗户。蒋某赶紧拿出手机准备拍摄证据留存,遭到王某拒绝,由于担心对方不慎摔落,蒋某便没有拍摄,而是等王某安全返回二楼后报警求助。辖区派出所将该邻里纠纷委托深圳市坪山区某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室调解。
调解过程中,王某诉苦道,自从2019年入住后,已经因楼上生活噪音问题交涉过很多次,但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面对王某屡次上门反映,蒋某的丈夫及父母已经与其发生过几次争吵,只有蒋某一直态度良好。蒋某称,王某反馈过噪音问题后,已经通过给洗衣机包脚、更换带滚轮的座椅等实际行动来改善,如有不足之处,愿意继续配合改正。
调解员首先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千零三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噪声,应尽量减少噪声对周围人员的干扰,同时在合理限度内,王某对噪音也有容忍义务;另外,王某爬到三楼敲窗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普法之后,调解员又从情理入手,共情王某生活被干扰后的负面情绪,理解蒋某为减少噪音做出的实际努力,引导双方互谅互让,彼此理解。经过耐心沟通,蒋某承诺以后会尽量控制生活噪音的产生,避免影响王某休息。王某也认识到早上被愤怒冲昏了头,爬到防盗窗外敲邻居的窗户很不应该,为自己的冲动行为道歉,该邻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有别于独家小院,居民在相对密集的城市住宅中更容易受到邻里生活噪音的影响,因此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多发。人民调解员从法律、情理入手,引导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增进理解,普法与调解并重,实质性化解纠纷,维护了邻里和谐。
文/图:司新宣、坪山区司法局
通讯员:张星茂、李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