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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坐标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办公室。
墙上的时钟指针刚过12点,曹瑞东从一堆案卷中抬起头来,招呼同事准备出门。
“这会儿人多,‘扫街’正合适。”
自从从事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曹瑞东的业务技能不断提升,能办案、会普法、懂拍照、善沟通,既要阅千本卷、行万里路,还得学做“时间管理大师”。
“最近群众用药安全是热点,我们去药店看看。”一路上,曹瑞东向记者介绍,提起检察官,群众大多会想到法庭上的公诉人,但在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从线索发现、立案调查,到诉前磋商、制发检察建议书,如果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始终没能得到整改解决,案件才会进入诉讼程序。
办案的目的不是提起公益诉讼,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而线索发现,是查办案件的第一步,除了群众举报、部门移交,很多时候,检察官需要通过大量走访去发现线索。
“您好,执业医师在岗吗?”推门而入后,曹瑞东轻车熟路,向药店店长询问执业医师的驻店情况。同事马俊则默契地走向药品区,查看药品管理情况。
一看、二问、三查,短短半小时,两人分工合作,已掌握了药店是否存在执业药师不在岗、违规出售处方药、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未分类管理、哄抬物价等行为。
1月16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曹瑞东(右一)和同事走访辖区药店,开展药品安全检查。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 摄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作者/王 晨
编辑/陈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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