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2月份,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共开展日常巡查和夜间常态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100余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起,已立案处罚10起。
2月份以来查处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1、费县兴超石灰厂
属地:费县
法人代表:王秀锋
违法行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2、临沂市安信加油站
属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王艾玲
违法行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3、临沂市兰山区荣臻木业板材厂
属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王荣臻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处罚决定: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朗宇建陶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张兰霞
违法行为:使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有明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
5、山东云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张小涛
违法行为: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山东昌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属地:沂河新区
法人代表:解方亮
违法行为:未密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7、临沂瑞昌机械有限公司
属地:沂河新区
法人代表:孙合东
违法行为:工业涂装企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未建立、保存台账。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市大来木业有限公司
属地:费县
法人代表:李常江
违法行为: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临沭县大泉沟种植专业合作社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杨建宗
违法行为: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畜禽粪污等固体废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山东大秋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葛付忠
违法行为:未按照规定对不经排气筒集中排放的大气污染物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