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六个中国农民丰收节前夕,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该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召开服务“三农”典型案事例发布会。据了解,近年来,该院在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的进程中,从普法、惠民、助农等多个层面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丰富便捷的司法通道和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宇玥表示,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让司法裁判与农民群众民意同频、社会共振。
镇江全市法院创新司法方式方法,为乡镇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再生产保驾护航,增强乡镇经济活力。丹徒法院积极开展“三送三问优营商”活动,实地调研企业经营现状,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句容法院下蜀法庭联合镇江市唯一“全国四好”商会下蜀商会,挂牌成立民营企业矛盾纠纷诉调服务站,以诉调对接服务站平台,推动涉企纠纷在源头预防、在诉前化解。
全市法院将案件审判向情感修复、亲情弥合延伸,向服务、教育、引导延伸,助力打造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的现代化新农村人际关系。丹徒区辛丰法庭就一起“小麦换面”案件开展了巡回审判,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并在案件判决后再次进行协调,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且当场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探索“法院+人大代表”调解模式,直接兑现农民工权益,化解信访隐患、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李某诉某建设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标的20余万元,涉及20名农民工工资。为了一揽子解决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法院邀请了相关调解员参与,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名工人直接领取薪酬。
刘宇玥表示,将深入宣传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事例,从庭所村镇,到田间地头,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的有机融合,让人民群众从一件件通俗易懂的小案例,感悟出一条条亲仁善邻的大道理,谱写乡村振兴新的生动篇章。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刘明传介绍全市乡村振兴举措及成效,为争先进位、稳产保供、产业发展、富民强村、乡村生态、执法为民等提供服务保障。(常文金)
责任编辑:李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