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省“一规划两方案”“八五”普法工作实施以来,玉门市教育局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全面坚持依法依规决策,夯实依法治教基础,落实依法治教职能,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为推动玉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夯实依法治教基础。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建立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股室全面梳理依法治教工作职责,全面落实股室承担责任,为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法律把关和法律评估,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大力推行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厘清权力、服务与责任的关系,确保了权责对应,权责一致。
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提高依法治教水平。严格落实领导集体带头学法用法,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前学法、日常学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进一步提升了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邀请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担任全市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为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配备法治副校长45名,为全市398个小学以上班级配备法治辅导员136名,配备率达到100%。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
加强普法教育宣传,营造依法治教氛围。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学校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大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先后建成“法治宣传阵地”“国防教育宣传基地”“禁毒示范基地”“科普示范基地”“消防宣传示范基地”等各类普法宣传教育阵地10个,创建国家、省、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8所。市教育局2022年被评为甘肃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市三小被评为“平安校园示范校”,市一幼、市五幼、柳河学校被评为“酒泉市平安校园”。探索法治教育新内容、新形式、新方法。创新组织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护航·成长”法治安全教育活动和“12.4国家宪法日——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法律精神,不断增强师生宪法法律意识。
落实多元监督机制,提升依法治教能力。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决策,紧紧围绕教育系统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学校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副校长和专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做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方位、无死角、零风险、不上交”。同时,畅通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并依法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
建立综合治理体系,优化依法治教环境。积极推进教育执法责任制,建立公开、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机制。深入开展法治校园创建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公安、网信、文旅、妇联、团委、应急、消防、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通信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各类专项治理行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