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林珏瑶
2016年10月,山东临沂费县女子刘畅(化名)突发身体不适。当时的丈夫、身为医生的高某森在家里为刘畅打了5天吊针,声称注射的是“治感冒的中成药”。刘畅病情不见好转,最终致残。
刘畅病发约一年后,2017年9月,高某森提出离婚。几乎与此同时,她在家里发现7支激素类药物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她怀疑自己得病与此有关,随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报案近5年后,2022年3月,费县公安局出具通知书称,该局认为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已立案侦查。
2023年1月11日,高某森涉嫌故意伤害案在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封面新闻记者从刘畅处获悉,高某森在庭审上认罪认罚,称作案动机系家庭矛盾。该案未当庭宣判。
婚后突发“怪病”
在家发现多支激素注射液
2017年9月,刘畅的母亲在家整理衣物时发现大量药品,其中包括7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刘畅家里发现大量药品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是一种肾上腺激素类似物,过度用药会引发库欣综合症等症状。这让刘畅想到自己过去一年间的经历:在她身体突发不适后,身为医生、当时的丈夫高某森以打吊针的方式注射了不明药物,随后在医院就诊时,医生怀疑刘畅得了库欣综合症,还询问其是否在短期内服用大量激素类药物。
刘畅回忆,2016年10月末,天气转凉。一向身体健康的她感觉全身疼痛,手脚不时抽搐,脸部出现变形。起初她怀疑是自己免疫力下降,得了感冒,但又发觉症状有些不同。2016年11月初,刘畅打算去医院看病,被高某森劝住。“(他)劝说我不需要去医院浪费钱,在家打几天吊瓶就可以了。”
出于对丈夫的信任,刘畅在家打了5天吊瓶。据媒体此前报道,她在患病期间,每天早晨和晚间各打一次吊瓶,由高某森操作。她曾问过高某森,注射的药物是什么。对方回复称,是治感冒的中成药,不用皮试,也不会过敏。
随后的日子,刘畅的身体状况不见好转,每况愈下:感冒越来越严重、视力模糊、腿部抽筋、全身疼痛。2016年11月24日,她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当地医院检查,发现自己的血糖值超过正常人的三倍。医生怀疑刘畅得了库欣病,询问她是否在短期内服用大量激素类药物,遭到否认。最终,刘畅确诊II型糖尿病。
这场“怪病”始终未能找到病因。出院半年后,刘畅身体渐渐恢复,亦未细究病因。
刘畅和高某森在2015年结为夫妻,双方都是医生。在她看来,婚后生活幸福美满,“平淡却真实”。直至2017年9月,夫妻两人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高某森随即提出离婚,两人分居。同年12月起诉离婚。
在刘畅看来,丈夫提出离婚“毫无预料”。联想到此前遭遇的“怪病”,以及丈夫为她注射的不明药物,刘云开始怀疑这与家里发现的这7支激素药物有关联。
报案5年后警方立案调查
前夫被停职罚款
刘畅回忆,2017年9月,在家中发现前述药物后,她当即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但未获受理。随后,她向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反映高某森偷取医院药品、伤害她的身体等情况。同年12月,她和高某森起诉离婚。
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曾在2018年4月9日向刘畅出具一份答复意见书。该意见书证实高某森曾从医院购买了多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该意见书显示,2016年3月至2017年10月31日,高某森以患者身份从医院购买了数十种药物和一次性空针管等,其中分8次购买了81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经进一步核实,高某森未经医院护士长同意,违规拿取甘露醇、利巴韦林等价值400余元的药品。
2018年2月27日,梁邱中心卫生院决定对高某森作出停职7天反省、罚款500元的处罚。
对于刘畅反映高某森给她用药导致身体患病,要求追责的诉求,费县卫计局回应称,由于双方原是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对于在家中实施的输液行为各执一词,该局无法对具体问题作出调查。
刘畅的身体状况一直在恶化。2019年9月4日,她被确诊为双侧股骨头无菌性坏死,被评定为肢体三级残疾。
费县公安局曾对此事作出两次答复。2020年11月,该公安局曾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刘畅控告被故意伤害一案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2022年3月,该公安局出具立案通知书称,该局认为案件符合立案条件,已立案侦查。
费县公安局给媒体提供的一份《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刘畅于2016年11月份到医院检查发现的“血糖升高”与使用激素类药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刘畅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庭审时被告认罪
并称作案动机是家庭矛盾
2023年1月11日上午,高某森涉嫌故意伤害一案在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高某森通过视频形式出庭受审。
刘畅在庭审后告诉封面新闻记者,高某森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的辩护律师亦为他做从轻处罚的辩护。
谈及作案动机,高某森称主观作案动机是因为生活中出现小摩擦,看自己的妻子不顺眼。在网络上看到一篇关于用激素投毒的文章后,他模仿作案,想教训教训受害人。
检察机关在陈述时提出,鉴于被告人作案手段残忍,性质恶劣,时间跨度长达6年,给受害人带来多方面终身伤害,社会影响恶劣,提醒法官予以从严从重判决。
庭审中还提及,高某森的二姐在高某森实施作案后造伪证,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谎称部分去向不明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被用于自家孩子使用,将另案处理。
刘畅回忆,庭审上,法官问高某森有什么想对她说,当时高某森低下头,说“没有”。在庭审上做最后陈述时高某森还称,他积极赔偿,认罪认罚。
对此,刘畅一方表态,他们不要任何赔偿,希望能够重判。
经过近6个小时的审理。1月11日16时许,法院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