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一大早,刘某来到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心系百姓 执法公正”的锦旗送到干警刘泽明手中。“拖欠10多年的工程款终于到账了,这下农民工的工资有着落了。”刘某欣喜地说。
刘某是一家小型建筑公司的负责人。2010年,他挂靠枣庄某公司建设日照市某工程,施工完毕后,枣庄某公司支取工程款但未向刘某支付。
这一拖就是近10年,无奈之下,刘某将枣庄某公司诉至日照经开区法院。经审理,2020年3月,法院依法判令枣庄某公司十日内向刘某支付工程款、利息及诉讼费用,合计321万元。
枣庄某公司未按时付款,刘某遂向日照经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扣划银行存款的方式执行了部分款项,剩余135万元尚未执行到位。
2022年底,刘某再度资金周转困难。临近年关,农民工工资尚无着落,数十名农民工经常堵门要钱,一度让他寝食难安。
他再次来到经开区法院,申请对该案恢复执行,希望用这笔执行款解决当下的燃眉之急。
恢复执行后,执行干警刘泽明第一时间依法对枣庄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进行了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看到满面愁容的申请执行人,想到迫切希望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的农民工们,刘泽明决定再试一试。他进一步搜集财产线索,多次到枣庄某公司现场调查公司经营情况,并耐心做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
经深入调查,刘泽明了解到,受疫情影响,枣庄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也很困难,除本案外,还有其他法院判决待执行。同时,公司与刘某还存在其他纠纷,且已申请保全刘某价值50万元的财产。
本着“既要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又要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不受影响”这一原则,刘泽明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根据案件实际提出和解方案:枣庄某公司再向刘某支付执行款90万元,剩余45万元待双方纠纷了结后再另行处理,双方互相解除对方财产保全措施。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十余次的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该和解方案。
刘泽明耐心细致为当事人着想的做法受到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这都是我们应该做的。”在刘泽明看来,当事人的肯定就是对他的最高褒奖。
近年来,日照经开区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心用情守护司法“天平”。一次次深夜蹲守,一次次凌晨出击,一次次跋山涉水的调查取证,一次次苦口婆心的调解,在当事人紧皱的眉头舒展开来的那一刻,一切都变得充实而有意义。
2022年,日照经开区法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为100%,首次执行案件执行完毕率为38.76%,均位居全市法院首位。
(全媒体记者 胡颖 通讯员 姚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