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莆田晚报收集编辑:莆田晚报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是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配合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视法律如儿戏,公然挑衅民警执法权威,但这种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近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及其大哥因犯袭警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及七个月。
据悉,2023年2月,刘某因与二哥存在家庭纠纷而闷闷不乐,在家中喝酒。酒过三巡之后刘某越想越气,于是前往二哥家中与其理论,两人很快发生了口角。在酒精的刺激下,刘某率先动手打人,并将停放在二哥家中的一部小轿车给砸了。无奈之下,刘某的二哥只能报警。
警方接警后很快赶往现场,在表明身份并且初步调查了解后,试图将刘某传唤回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哪曾想刘某不仅不配合,在警方多次警告后仍以推搡、抢夺对讲机等方式阻碍警方执行职务。而刘某的大哥当时也在现场,他不仅没有配合警方阻拦刘某的违法行为,反而与刘某一道抗拒警方执法。面对这种情况,警方只能强制将两人传唤到派出所,在这期间刘某和刘某的大哥对出警民警拳打脚踢,严重妨碍了警方正常执法。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刘某及刘某大哥二人采用抢夺警用工具、推搡、拳打脚踢等手段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二人的行为均涉嫌袭警罪,并据此对二人提起了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莆田晚报 朱程程
责编:许伯英
编审:陈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