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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能源报收集编辑:中国能源报
佛燃能源7月3日公告表示,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沙仓储”或“原告”)诉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能源”或“被告”)一案已立案受理,一审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佛燃能源表示,2024年3月25日,佛燃能源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 关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经审计,南沙仓储未完成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元亨能源需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对南沙仓储进行业绩承诺补偿。截至目前,虽经南沙仓储多次催款,元亨能源仍未依约及时付清所欠2023 年度业绩相关承诺补偿款,已经构成违约。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目前就业绩补偿事项的督促及沟通情况,公司子公司南沙仓储启动对元亨能源的诉讼程序。
佛燃能源称,控股子公司南沙仓储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业绩补偿款约1.45亿元,并支付逾期支付业绩补偿款的违约金(基数约为1.45亿元,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4年4月25日起计至实际偿清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5月20日约为189.02万元),同时被告承担该案的案件受理费等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