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廊坊市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近年来,我市围绕提升异地就医联网结算便捷度,不断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从住院费用到门诊费用,从垫付报销到直接结算,从线下办理到线上自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越来越广、流程越来越简化。
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呈现“加速度”推进,不仅提升了医保服务精细化水平,让群众异地就医像在“家门口”看病一样方便,也促进了我市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助力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
2017年廊坊市被列为全省首批开展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到2020年底,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了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业务。
目前,跨省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待遇政策”,即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执行就医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我市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可以到全国其他省份已经开通该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跨省就医相关费用。外省符合条件的参保群众,也可以到我市开通该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跨省就医相关费用。
持续推进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2019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拓展到普通门诊费用。我市作为河北省首批试点,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工作原则,持续推进定点医疗机构扩面,有序扩大试点医疗机构范围。2021年6月底,实现了每个县至少有1~2家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今年2月,全市263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开通了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目前,京津冀5000余家医疗机构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全省率先实现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2022年,我市主动争取成为全省跨省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城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大类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全部测试任务并投入使用。将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覆盖全市所有三级医疗机构并扩大到各县区至少一家二级医疗机构,实现了 市、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截至目前,跨省异地门诊慢特病开通256家,其中三级6家,二级55家,一级及以下195家。
京津跨省异地就医实现“同城化”
我市积极落实省内无异地工作要求,从2021年9月1日起,取消所有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
自今年2月10日起,我市参保人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结的京津定点医药机构看病就医,无需办理任何备案手续,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按照我市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直接结算,实现与京津同城化。
3月10日,实现了北京市参保人在我市就医使用北京市医保目录、北京市报销比例进行直接结算。市医保局对于康养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随建成随纳入医保随开通异地直接结算,同时将在政策范围内给予更多支持、倾斜,助力我市康养产业发展。
进一步规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水平
规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管理。规范了跨省异地就医人员范围。拓宽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渠道。延长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明确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地区和时限,参保人员申请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原则上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
调整跨省异地就医待遇。统一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规范了跨省临时就医人员医保待遇,临时就医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住院费用,先行自付10%后,再按廊坊市域内报销比例执行。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范围。外检外购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无第三方责任的外伤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
(记者:崔帅 编辑:张宏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