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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日前,乐山市教育局会同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通报,评定五通桥区竹根镇竹根初级中学食堂、乐山沫若中学食堂等30所学校食堂为“阳光食堂”。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乐山市教育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拟制“学校食堂自主经营,且证照齐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操作流程等张贴上墙规范,且落实到位;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和培训、库室物品标签标识、餐具清洗和消毒、食品留样等各类登记统计详细规范;学校食堂严格按照《中小学校食堂建设和管理服务规范》(四川省地方标准)功能分区和库室设置合理,形成食物‘生进熟出’不交叉,餐具领取、回收、清洗、消毒、存放不交叉,餐厨垃圾收存、处理不交叉”等8条评选条件,在全市842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中严格评选。
经学校自主申报、区县教育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把关与市教育局和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评定了30所学校食堂为“阳光食堂”,并授予了“阳光食堂”的奖牌。(贺永泉 记者程伯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