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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宜宾交警收集编辑:宜宾交警
为切实维护宜宾市道路交通安全,全力提升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持续在全市范围内严查严管酒醉驾、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将近日查获的部分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车牌号码:川QEU***
被处罚人:王某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03日21时03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翠柏大道水井路口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84mg/100ml
车牌号码:川Q0B***
被处罚人:刘某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04日22时25分许
违法地点:翠屏区古塔路10米
违法行为: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86mg/100ml
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萧某生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01日15时12分许
违法地点:高县来沙路
违法行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酒精含量:61mg/100ml
车牌号码:川K83***
被处罚人:朱某烽
违法时间:2023年10月30日16时35分许
违法地点:叙州区周安路(周坝—普安街)1公里200米
违法行为: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以上
处罚结果: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
车辆号牌:川Q3Z***
被处罚人:薛某刚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07日10时24分许
违法地点:长宁县花滩镇村道0公里308米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车牌号码:无
被处罚人:陈某明
违法时间:2023年11月07日10时34分许
违法地点:长宁县花滩镇村道0公里300米
违法行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处罚结果:罚款1100元
编辑:冯苗
校对:李杰
初审:罗炜
审核发布:肖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