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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食安收集编辑:四川食安
5月25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据了解,该《条例》共六个章节、一百一十条,内容涉及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是四川省食品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规,将对规范提升全省食品安全工作起到重要作用,为维护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食品生产经营方面,《条例》增设了食品“三小”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内容。《条例》鼓励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同时强调,食品小经营店及摊贩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
在食品安全保障方面,《条例》明确,要加强食品安全检验能力建设,整合食品检验资源,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检验体系,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验技术,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检验能力建设,鼓励食品生产加工者联合建立食品检验室,把好生产、加工“源头关”;要建立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公共服务溯源平台,采用电子化、信息化手段,保存、管理溯源凭证和信息,各方相互配合构建高效的全链条监管机制,保证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此外,《条例》还对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社会共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预制菜监管、跨区域执法协作、小食堂监管等机制。(记者程伯全 梁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