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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瓷都公安收集编辑:瓷都公安
民有所需,警有所为。自“三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高新公安分局深入企业、工地等重要场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9月13日,高新派出所民警在走访期间,获悉某机械厂早年间因经营不善,在倒闭后将场地租赁给了谭某,期间,谭某又将该场地租赁给了石某。现在因该处场地被其他企业收购需清场,谭某和石某因房租押金和水电等费用的支付发生了争执。民警在了解情况后,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将租赁双方请到了派出所调解室。
在调解室,租赁双方各执一词,互不退让,民警随即采取“背靠背”、“面对面”、换位思考的调解方式,围绕双方的矛盾焦点,以情感人、以德化人、以法服人,积极耐心地做双方思想工作,经过四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打开租赁双方的心结:石某同意在彻底清场之前,继续向谭某缴纳水电费,相关费用按之前约定数额缴纳,谭某也同意在石某退场之后半个月之内,退还石某除因租房产生的物业费、占用费以外的全部押金。至此,该其因房租、水电等费用引发的租赁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高新公安分局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来源:高新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