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奔流新闻记者从孙卓父亲孙海洋处获悉,此前递交的关于孙卓被拐案的抗诉申请被正式驳回。
2007年10月,当时仅仅4岁的孙卓在自家包子店门口被人拐走。此后,孙海洋踏上了漫长的寻子之路,并曾悬赏20万元征集线索。2014年,打拐题材电影《亲爱的》上映,孙海洋就是角色韩德忠人物原型。2021年,公安部部署查找失踪儿童专项行动,在山东发现了孙卓和另一名失踪儿童涛涛(化名),之后查实涛涛就是被他的三叔吴某龙从深圳拐回山东聊城,交给其养父母抚养的。警方组织涛涛观看孙卓失踪时的监控视频,涛涛发现拐走孙卓的也是吴某龙。孙卓被吴某龙交给了山东阳谷的另一家亲戚抚养。今年4月7日,孙卓被拐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孙海洋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向人贩子吴某龙索赔580万元。
10月13日下午,孙卓被拐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拐骗儿童罪判处吴某龙有期徒刑五年,以包庇罪判处吴某光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判令吴某龙赔偿孙某飞、彭某英损失42万元,赔偿符某、彭某某损失42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龙于2007年10月9日、12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先后拐走被害人孙卓、符某某,并将二人带至被告人吴某光的住处藏匿。随后,吴某龙将被害人分别交由其同乡或亲属抚养。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询问吴某光时,吴某光对与本案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包庇吴某龙。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龙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其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被告人吴某光明知吴某龙犯罪行为而为其作假证包庇,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根据两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认罪表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院判决后,10月18日,孙卓父亲孙海洋准备好所有抗诉申请资料,通过邮寄窗口递交到了检察院。
10月24日,孙海洋称收到了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抗诉请求答复书》和《不抗诉理由说明书》,他的抗诉申请被正式驳回。《不抗诉理由说明书》内容显示,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孙海洋表示很难接受这样的结果,将和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不抗诉理由说明书》。图源:受访者供图
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张鹏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