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市监观察收集编辑:市监观察
自“春雷行动2023”以来,都江堰市市场监管局为着力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督促转供电主体落实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开展了转供电价格执法活动,将清理规范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近日,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都江堰市某公司涉嫌不合理加价行为,执法人员即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在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过程中加收其他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规定。
调查中,该局要求按照要求调整转供电价格,并清退多收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规定,都江堰市市场监管局责令该公司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203805.68元。(陈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