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普及的当下
多数老人由于生活习惯
依然还使用现金支付
但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点
将黑手伸向卖菜老人
用假币骗取老人血汗钱!
近日
水富市公安局云富派出所
连续接到2位卖菜老人的报警求助
自己在菜市场摆摊卖菜时
一女子使用100元现金来买菜
买了5块钱的蔬菜
找完钱转身就消失在人群中
后来我才发现
收到的是假币
接警后
民警随即组织警力
开展侦查工作
经过多方调查
终于锁定了女子何某的踪迹
并将其抓获
经查
何某是从湖南省
流窜到水富作案的
办案民警忍不住质问何某
“欺骗老人,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如果被骗的是你的父母、爷爷奶奶
你会怎么想?”
(民警将被骗的钱返还老人)
民警在何某身上查获2张
面值为100元的假币
在证据面前
何某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
目前
何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被骗的钱也已返还给老人
常见的假币使用套路
1.“调包”使用
不法分子在购买某些商品时,首先递给商家真币看,接着以不买等理由,将真币要回,之后再次选择购买并将假币递给售货员;有时,作案同伙还会假扮旁人催促,以此转移售货员的注意力,乘隙调包。
2.“混淆”使用
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即在借(还)款或者购买货物时,在大量钱物中混入少量假币,特别是在涉及金额较大时,这种情况更容易出现。面对没拆封条的整沓人民币时,当事人应拆掉封条细看一下,避免不法人员从中混放假币。
3.“昏暗”使用
一些公众场所光线昏暗,也可能成为不法人员使用假币的“优选”场所,当事人有时很难辨识出假币。
4.“找弱”使用
不法分子在使用假币时,还会特别寻找机会,如专门找一些识别能力较弱的对象(如老人、小孩等)。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 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