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记者 盛磊 通讯员 李瑶
“免费听讲座,登记信息就送鸡蛋”“这项投资高回报、低风险,把钱投进去准没错”……这样的套路,是不是很眼熟?在公园、商场和小区里,一些“热心”的推销员总爱拉住遛弯买菜的大爷大妈进行免费体检按摩、介绍养老项目。这背后,很可能是打着养老旗号的诈骗行为。近日,长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养老投资诈骗案件,被告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刑。
案件:免费领鸡蛋,养老钱“飞”了
日前,76岁星沙市民曹爹爹在公园打完太极正准备回家,突然,他看到一群老年朋友扎堆围住一个摆摊的年轻人,年轻人称可以免费领鸡蛋。
见有白拿的鸡蛋,曹爹爹心中一喜,登记了基本信息后领了5个回家。几天后,年轻人打电话邀请曹爹爹去参加公司的讲座,还有小礼品免费拿。
几经犹豫后,曹爹爹还是去了。现场座无虚席,公司总经理杨某某说:“每个人都会老去,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为了让大家安度晚年,我们公司诚意推出养老山庄项目。”
这位总经理一番动情演说,让很多老人动了心。“我当时觉得是个低投入高回报的好项目。投资一万元起步,上不封顶,月息2%,按月结算!我们两口子先后投资了37万,只拿回了9.5万元利息。”曹爹爹说,公司业务员小陈十分上心,逢年过节对二老嘘寒问暖,送点土特产、发个小红包。不仅如此,公司还组织曹爹爹这类“投资人”旅游参观,不少老人感慨下半辈子有指望了。
然而,老人们的“指望”很快便落空。公司连续拖欠了曹爹爹两个月利息,小陈也联系不上,曹爹爹跟着其他“投资人”赶到公司讨要说法,结果早已人去楼空。
“这些都是我的养老钱啊!”事后,曹爹爹后悔不已,立即报了警。所幸,公安机关已将业务员小陈、公司总经理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
提醒:投资需谨慎,小心掉“陷阱”
县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发现,杨某某先后成立了湖南某养老公司、湖南某养老服务管理公司,以上述公司为依托,以散发传单、召开推荐会等形式公开宣传公司开发经营的养老山庄等项目,并承诺高额返利,吸引不特定社会公众前来投资。
被告人陈某担任公司业务员,明知涉案公司无金融许可证,仍通过对外散发传单、召开推介会、以老带新等方式,许诺客户月息2%的高额返利,吸引客户“投资”。另查明,陈某还在另一家公司以同种手段对外吸收资金。经审计,被告人陈某履职期间,共对外吸收资金400余万元,给集资参与人造成损失200余万元。之后,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并积极退赃。
经过公开庭审,被告人陈某、杨某某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介绍,涉老年人的非法集资、诈骗类犯罪主要包括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这些犯罪套路无外乎这四步:第一步“吸引注意”,不法分子会通过发放小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注意,博取好感;第二步“游说投资”,不法分子会打着“高回报”“前景好”等幌子游说老年人投资;第三步“情感联络”之后,不法分子会对老年人嘘寒问暖,多加关心,引诱继续投资。甚至在资金链断裂后,还谎称只是暂时的资金周转困难,以拖延案发时间;第四步“金蝉脱壳”,一夜之间人去楼空,老年人损失惨重。
“非法集资须警惕,高额回报陷阱多!”法官提醒,非法集资活动“暴雷”后,作为集资参与人,要及时报警,并提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或复印件,首次集资至最后一次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收到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平台截图、宣传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