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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1日10时47分许,王某驾驶晋A97***号小型轿车沿南内环桥由西向东行驶至南内环桥东向南右转弯时,与由西向东驾驶太原A26***号电动自行车的刘某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伤者刘某被紧急送往山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救治。因事故双方家庭经济能力均有限,无力承担巨额的医疗费,迎泽二大队民警立即联系太原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功为伤者垫付了19039元抢救费用,使刘某及时得到救治。
(山西太原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