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刑事案件,庭审发问要注意哪些问题?
〇1
《从为什么开始》一书里讲到自重横行世界的法则——黄金圈法则。
何谓黄金圈法则?
三步走而已:
1.为什么?
2.是什么?
3.怎么做?
想要做好任何一件事情,都可以从这三个问题出发,当然首先要问清楚为什么做这件事。
只要想明白了这三个问题,大概率是能做好任何一件事情的,包括刑事辩护中的发问。
〇2
问题一、为什么发问?
1.为法庭辩论准备弹药;
2.提前展示辩护观点;
任何有利于当事人的观点都应该多次回荡在法庭上方,而不应该仅仅出现在法庭辩论阶段,反复出现频繁提醒合议庭,才可能会有效。
3.将自相矛盾的指控,提前展示给合议庭;
矛盾这个事,每个人看法并不会完全一样。法官的看法和辩护人的看法,或许大相径庭。
如果发现特别矛盾之处,一定要提前展示给合议庭,慢慢的多次渗透。
或许,最终会有一个好结果。
4.破除控方指控的不利事实;
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明显不利于被告人,该指控事实明显不符合常理,或者和现有证据明显违背,此时,就可以通过发问,将起诉书中的错误展示出来,并进一步放大。
大到何种程度?
大到合议庭无法视而不见。
〇3
问题二、问什么问题?
1.与起诉书指控有矛盾的内容,要问;
2.有可能导致被告人无罪的内容,要问;
3.各被告人供述存在矛盾的内容,要问;
4.客观性证据和主观性证据相矛盾的内容,要问;
5.明显违反常识常情常理的细节,要仔细发问;
6.起诉书未表述但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必须问;
7.有关自首、从犯、立功的事实,要问;
8.其他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要问。
〇4
问题三:怎么问问题?
1.简明扼要;
问题过于复杂,即便法官能听明白,被问话的也不见得听明白,如果需要反复解释,不仅耽误时间,也会耗尽法官的耐心。
2.明知故问;
不知道答案,千万不要问,因为无法控制结果。
或许问出来的答案恰恰不利于当事人,那就丢人丢大了,还会进一步打击自己的庭审信心。
得不偿失。
3.一事一问;
一个问题就问一件事,更方便回答,也更容易得到想要的答案。
一旦一次性问很多问题,回答者可能会选择性回答,对那些有难度的问题避而不答,或者避重就轻,最终想要的答案没得到,不想要的答案来了一大堆。
4.拆细问题;
复杂问题不是不能问,而要讲究策略,可以拆分成好几个问题慢慢问。
拆分后,仍然是一事一问。
慢就是稳,稳才能准,准才能快。
5.两难问题;
最难回答的是两难问题,特别是问敌方证人时。
一个问题,两个答案,但是不管回答哪个,都对被问者不利,而他又必须回答。
这样的问题,才是最有效果的发问。
6.不要重复;
饭菜多回锅几次,狗都不愿吃。
同样的问题,反复去问,被问者不愿回答,审理案件的人也反感无比。
出力不讨好,甚至得罪好几方的事,最好别干。
7.禁止诱导。
诱导式发问,只要被发现,必然被反对,在法庭上频繁被人反对打断,会直接导致丧失继续庭审的信心。
〇5
彩蛋:什么问题更重要?
问题,肯定比答案重要。
好问题,比答案更重要。
一个案件,问出一个核心问题,或许就能彻底解决。
不信?
那就试试!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