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关于宠物狗的约定竟然占了大部分,具体到宠物狗的起居、饮食、运动、陪伴等方方面面。近日,宁波市北仑区司法局向记者通报了这样一个离婚争夺宠物狗的案例。
近年来,年轻人离婚争夺共同饲养的宠物的纠纷并不鲜见,在调解中一般都怎么处理呢?
离婚时争共同养的宠物狗
北仑的徐丽(化名)和赵丁(化名)于2019年12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交往三个月后,于2020年2月闪婚。婚后两人没马上生小孩,而是养了一条宠物狗“毛豆”。
结婚后磕磕绊绊,夫妻感情最终走向破裂。徐丽提出离婚,赵丁也表示同意。双方在共同财产的处置上很快达成共识,并顺利地进行了分割:现有的共同居住的房子系赵丁婚前财产,归赵丁所有;徐丽名下的车子归徐丽所有……但对宠物狗“毛豆”的归属问题,双方产生了分歧,两人都争着要“毛豆”。
赵丁认为,“毛豆”是自己去宠物店买的,买来的时候也就三个月大,他花了很多心思去照料它的日常生活,“毛豆”生病都是自己去给它看病、喂药。喂养了近两年的时间,自己与“毛豆”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每天下班回家开门,总是“毛豆”跑出来迎接自己,对自己的亲昵程度远远超过徐丽。而且“毛豆”一直与他们共同居住在现有的房子里,现如今房产归自己所有,“毛豆”如果归自己,就不需要换生活环境,这有利于“毛豆”的健康成长。
徐丽则表示,赵丁平常工作忙,没时间照顾“毛豆”的时候,都是她在照顾。而且每天早晚陪“毛豆”遛弯已成为她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毛豆”归赵丁,自己对“毛豆”的情感依托该何去何从?
离婚协议详细约定了照顾宠物的细节
双方对“毛豆”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最后由调解员介入进行调解。
调解员指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但毕竟宠物与其他财产不一样,其是有生命的,难以进行实物分割。
调解员指出,“毛豆”是赵丁购买,平时也主要由其负责照顾,而且“毛豆”也确实和赵丁更亲近,另外“毛豆”已经在现有的房子里生活了两年,熟悉并适应了目前的生活环境,其所有权归赵丁更为合适,但徐丽对“毛豆”亦有了一定的情感依赖,可适时探望。
徐丽认为赵丁平时工作忙,对他养“毛豆”依旧不放心,于是坚持将照顾“毛豆”的日常细节写入协议,包括日常吃什么、每天遛多少路程等,并要求赵丁适时拍照向她反馈,如果赵丁做不到,那宠物狗就归她。
以这些要求为前提,双方最终在协议书上签字。
以案释法:
调解或判决从更有利于宠物的角度出发
记者采访了解到,小夫妻离婚因为宠物起纠纷并不鲜见,情况也不尽相同,有的离婚时都不肯要宠物,更多的则把宠物当成孩子,争着要。
“调解则参考孩子的抚养权,从更有利于宠物成长的角度出发,尽量能满足双方的情感需求。有的宠物也涉及宠物本身的价值,因为比较值钱,所以拥有的一方也要适当给另一方一些补偿。”调解员告诉记者。
北仑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工作人员分析认为:生活中,很多人已经把宠物当成了自己的亲人、朋友。在这个意义上,宠物已不仅仅是一个“物”,更是人们对“温暖、安慰、陪伴”等情感的精神需求和心灵寄托。
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宠物“抚养权”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在离婚时对宠物的处置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只能把宠物视为财产来进行分配,若调解不成功则要进行判决。
在调解或判决阶段,通常会综合考量宠物的购买者、照料人、夫妻生活的环境、条件等因素,进而确定更适合抚养宠物的一方,未获得宠物抚养权一方也可要求对方给予适当补偿。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张水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