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出现,知识产权领域也有了新的发展,涌现了元宇宙等新兴领域。NFT数字藏品交易的迅速发展便是技术创新的硕果之一。
NFT即非同质化通证,物理层面是一串机器生成的文字。其基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可验证性、透明性、有效性、不可篡性等特征。可以理解为是“去中心化的虚拟资产或实物资产的数字所有权证书”;NFT的核心价值主要体现在推动数字内容资产化,保证数字资产的唯一性,真实性和永久性,提高数字资产的交易流动性,刺激“创作者经济”的持续发展;当前,全球NFT市场品类较为集中,绝大部分NFT都是基于以太坊ERC协议的,即在以太坊上被铸造与交易。
NFT的概念最早于1993年提出,但受限于技术不成熟,仅停留在概念阶段;当前所广泛流通的NFT直到2017年6月才诞生;2018-2020年,NFT进入爬坡期,应用领域也不断扩展,覆盖游戏、音乐、艺术品 等领域;2021年,NFT行业正式破圈,国内也开始兴起NFT数字藏品交易,但在该行业本土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问题。南京师范大学NFT数字藏品的法律规制与探究团队以NFT数字藏品案件纠纷为调研方向,以促进NFT行业更好的本土化。
小组成员利用暑假走访了海门区法院与王欢法官进行了密切交流,了解了NFT数字藏品案件处理的相关状况和当前NFT行业发展面临的困境。
从我国监管层面来看,公链具有诸多不可控因素,面临监管缺失。目前暂无明确的法律规定确定NFT数字藏品的法律性质以及规制,学界观点也多有分歧。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缺乏相应的法律支撑。王欢法官给出的建议是:剥夺NFT资产的属性,遵循本土化、合规化的原则,在监管合规范围内,探索尝试在联盟链上发行数字藏品,充分发挥区块链技术在数字版权保护方面的价值,为数字作品的确权及流转提供创新解决方案;更多地集中在对创作者版权的保护问题上,维护其应有权益;严格平台设立条件,提高其审查注意义务,保护NFT数字藏品开发者所有者的权益。
总而言之,NFT数字藏品作为新兴领域仍需要我国法律界不断探索,完善NFT数字藏品的法律规制机制。(段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