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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苑融媒收集编辑:清苑融媒
近日,清苑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监管人员对辖区内经营保健食品重点企业的开展联合专项检查。
检查期间,监管人员围绕经营资质、经营人员、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保健食品专区专柜、广告宣传等六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保健食品专区设置情况及保健食品标签是否存在瑕疵、商标侵权,是否过期变质,说明书和经营场所广告是否夸大其功能范围,是否有“保健食品可代替药品使用”等虚假宣传,并要求经营单位按规定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柜),做到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分区销售,并向经营户宣传普及保健食品相关知识。同时,监管人员也提醒消费者,保健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要正确认识保健食品,鼓励大家科学理性消费。
此次专项检查,重在督促经营单位主体落实责任,规范进货渠道和进货票据管理,有效落实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制度,完善保健食品质量档案,提升保健食品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