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质量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幸福指数,“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如何破解物业矛盾纠纷难题?恩施市人民法院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特点,多措并举,积极探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治理新思路,让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
关口前移,让纠纷止于未诉
为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完善多元解纷治理格局,切实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市人民法院积极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搭建沟通交流的桥梁,组织面对面“对话”,搭建多层次、专业化的纠纷解决平台,引导社区、物业公司、业主和业委会各方坦诚沟通、良性互动,推动小区物业纠纷止于未发、消于萌芽,从源头化解诉讼案件增量。
“诉前调解+速裁快审”,调审一体提效能
“权利与义务总是相辅相成的,当你享受了物业公司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的服务,也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公司支付相应的物业费,不得以未接受或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付哦!” 在某物业公司与刘某物业纠纷案的调解过程中,通过承办法官的细心地释法明理,双方剑拔弩张的关系得到了缓和。最终刘某当庭交清了物业费,原告撤诉,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案件,依法转入诉讼程序。速裁审判团队结合物业服务纠纷案件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等特点,实施简案快审快结,提升案件审理速度,推动小额诉讼程序“应适尽适”。
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这类具有诉讼标的额小、争议不大、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等类型化案件依法适用支付令,发挥小额诉讼程序定分止争“特效药”的强劲作用。
2023年以来,速裁审判团队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办结物业纠纷案件451件,最短办案时长仅半个小时,帮助物业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以案释法,现场普法零距离
“根据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业主享受物业服务后也不能无理由拒交物业管理费。”在调解物业纠纷案件的过程中,承办法官不仅为业主答疑解惑,阐明拖欠物业费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还就民法典中有关物业纠纷所涉法律问题进行讲解,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引导业主当场缴纳物业费。
同时,鉴于部分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管理方面存在管理服务不到位的情形,立案庭速裁团队整理编辑了《致物业服务企业的一封信》,对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提出建议,对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进行了针对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