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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柳林县闫家湾金苑小区我入住的时候,小区的开发商闫某说,办大红门需要交钱,当时我交了5989元,结果好几年也没音信,前年国家统一办理大红本,我们家的大红本办理了下来,可房产税实际交了3600多,剩余下的钱也不给我们退。前两月我给市政府热线打电话,让找司法程序处理。老百姓找司法怎么处理了,找政府部门办事推脱,最后也没有给解决!我的诉求是希望把剩余的钱退还给我,望领导核实,希望市长大人给予解决!
回复部门
柳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3-08-3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关于您的来信,现答复如下:经与县住建局进行核实,您所述情况属实。但因金苑小区开发商由于经济纠纷目前尚在监狱服刑,该小区业主办理房产证的款项为县政府代缴,待金苑小区开发商服刑完毕后,县政府方能与其就代缴款项进行结算。结算清楚后将第一时间退还住户多缴纳款项。下一步,柳林县将要求县住建局立即对金苑小区住户多缴纳的房产税进行摸底统计,坚决打击开发商代扣、代缴、代收契税行为,切实维护好住户的合法权益。最后,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