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利川融媒收集编辑:利川融媒
“食用野味,看似美味又‘大补’,除了满足一时的口舌之欲外,你们可知道食用后有哪些后果和危害?请听我一一讲述。”近日,因周某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案在其居住地村委会开庭审理,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时,还为周边村民上了一堂野生动物保护法治课。自该院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以来,这样的法治课已成为常态。
据介绍,2022年下半年,周某某用钢丝套、捕鸟网等猎捕抓获了麂子、猪獾、竹鸡、青菜斑等野生动物,经鉴定,这些动物均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周某某构成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该院为了加强庭审的警示教育效果,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建议利川市法院将该案“搬到”村委会进行公开审理。检察官在庭审现场充分阐明了食用野味的后果和危害,不仅使周某某当庭服判,认识到了错误,同时也让旁听审判的群众深受教育,从而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中不能一诉了之,除了治罪、治标和事后救济,治理、治本和事前预防才是关键。”检察官说道。
据悉,为实现治理、治本和事前预防的理念转变,探索惩治犯罪与源头治理的目标,该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坚持“个别普法+集中普法”相结合的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带案下基层、送法进乡村活动,在案发地举行公开宣告训诫、听证会、现场庭审等,一对一近距离释法说理,引导村民强化法治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促进村民生产生活方式与绿色生态有机融合。
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保护野生动物类案件共计27件53人,开展“个别+集中”普法宣传活动34次。
作者:通讯员殷钊
来源:湖北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