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贸市场、超市买肉
挑选的时候看着色泽鲜明
回家后或者回到自然光下
再看却发现并不“养眼”
你或许有过这样的经历
那多半是因为摊位上的“生鲜灯”在作祟
“生鲜灯”,12月1日起,全面禁用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2月1日起
这种生鲜灯,将全面禁用
《办法》施行后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仍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照明灯具的
将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
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距离正式施行
还有不到10天的时间
日照市场里的情况如何?
日照部分肉摊仍在使用,将于12月之前更换
11月21日上午,直播日照记者来到市区的一家农贸市场看到,水果和海鲜摊位大多使用的都是普通的白色灯光照明,而走进生鲜肉类区,片片红光映入眼帘。
记者观察到肉摊上不少用的红色灯罩,里面紧密排列着红白灯珠的led灯,也就是所谓的“生鲜灯”,旁边还搭配着一些小射灯,在这些灯的照射下,肉类变会显得红润一些。
记者了解到,摊主们都已获悉“生鲜灯”将于12月1日开始禁用的消息,“市场工作人员提前发了通知,让我们在12月之前换成白灯,既然是统一要求的,我们也会按照规定全部换掉。”一位摊主告诉记者。
另一位摊主表示,最初她也用的白色照射灯,后来看别人用的红灯,于是也就跟着换了,“我准备从网上看看,买几个符合要求的灯,其实这个灯换了之后,影响并不大,因为我们卖的都是当天进的新鲜猪肉,本身肉质就比较好,像那种颜色发白冷鲜肉,在这种红色灯光下才会显得颜色更鲜艳些。”
除了生鲜肉类,售卖熟食卤味的摊位也有生鲜灯照射,从而让食物获得了更多的吸引力。
那么对于“生鲜灯”,消费者的看法如何?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正在购买猪肉的市民,他告诉记者,生鲜灯禁用确实应该。“这灯光照着有些影响,拿回家总感觉没那么红,不过好在我们天天来市场买肉,都有常去的摊位,哪里肉品质好、新鲜,我们还是比较了解的。”
多省回应:执法还需看实际情况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以“生鲜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不少商家打出了“新国标”“符合市场新规”等字样的广告,其单价大多在50元以内。
如何界定灯具是否合规
是否会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产生改变
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多省回应
不以“生鲜灯”为判断标准
执法还需看实际情况
据了解,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对“生鲜灯”的色标特征、色温值、显色系数等要素并未做具体要求,在执法和检测过程中并没有严谨明确的统一标准,暂时以肉眼辨别为主。但可以明确的是,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设施是绝对禁止使用的。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81号令来看,其中并没有“生鲜灯”这一概念。“生鲜灯”只是通俗意义上的叫法,并不是一个标准的规范称呼,也不是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概念。判断灯具是否合规,不应以是不是“生鲜灯”为依据,而应当根据它有没有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有没有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来判断。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主要注意的是要还原食用农产品最原本的色泽,不能误导消费者。如果生鲜市场光照条件较差,比较黑暗,必须照明,使用正常的灯具是可以的。
此外,广东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也已在全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连锁生鲜企业等加大宣传,指导经营者选择显色指数、色温更接近自然光的灯具,及时落实新规要求。
11月17日,江苏省南京市发布了《关于强化全市使用农产品生鲜灯整治的工作指引》,其中明确了需要杜绝的生鲜灯变相擦边使用的几种情形:禁止直接使用红色、蓝色、绿色等明显改变感官性状的照明设施对生鲜食用农产品进行照射;禁止使用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应付监管,在销售时实际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禁止通过使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造成实际反射光线改变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的行为;禁止在正常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红色物质等,造成实际光照效果不合规的行为;禁止将红色、蓝色、绿色等违规光源和正常光源搭配使用。
“生鲜灯”即将全面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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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直播日照 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