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19日,2023年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广州召开。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一带一路’倡议10周年与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创新发展”,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黄埔研究院和国际治理创新学院联合承办。来自外交部、商务部,清华、复旦、南京、武汉、厦门等百余所高校、司法、律所和研究咨询等机构的400多名专家学者参会。
开幕式由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清华大学车丕照教授主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刘海春教授,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会长、厦门大学教授曾华群先后致辞。
刘海春表示,广外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国际化为根本特色、以学科交叉为发展动力,取得一系列成绩。特别是服务于新时代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率先在全国高校中成立国际治理创新学院,集中培养国际组织与国际治理专业人才。
曾华群重点介绍了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39年的发展历程,并提到,要深化“一带一路”国际法治研究,要发扬学会光荣传统,为国际经济法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做出新贡献。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的开拓者与奠基人、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荣誉会长、厦门大学教授陈安勉励新一代青年学者,继续传承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知识报国、兼济天下”的理念,不断推动中国国际经济法学科的进步与发展。
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立余主持大会的专题报告环节,商务部条法司处长姚晨曦,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副会长、厦门大学教授徐崇利作专题报告。
姚晨曦报告的主题为《涉外经贸法治工作的新发展、新形势和新思考》。他介绍了商务部在立法修法、国际规则制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分析了我国涉外法治工作在对标高标准经贸规则等方面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特别强调要重视涉外经贸法治人才的培养,鼓励专家学者参与国际组织工作,在国际舞台发挥重要作用。
徐崇利介绍了“超合作国际经济法”的研究成果,指出“超合作国际经济法”既要扩大合作的生产性,也要改善合作的分配性;“一带一路”是实践国际经济法律制度的关键平台和重要窗口,“超合作国际经济法”在共建“一带一路”国际经济法律制度中将发挥普通国际经济法所不能发挥的作用。
本次年会历时两天,会议围绕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的理论创新、数字时代的国际经济法、当代中国与国际经济法、国际治理和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等前沿问题举行16场平行和大会论坛。
文丨记者 陈亮
图丨活动方供图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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