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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1月20日,青岛平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二科民警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自己家人早上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受伤严重。民警迅速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原来当天上午,徐某在石庄村赶完集沿厦门路骑车回家途中,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倒在地,驾驶人未停留直接驶离现场。徐某起来后没有察觉到身体异样,回到单位上班后,她感觉抬不起肩膀,还伴有疼痛感,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是锁骨粉碎性骨折,需要马上做手术。
第二天就是大年三十,发生这样的事故影响十分恶劣,事故二科科长于仁波靠前调度安排。由于报警时距离事发已过去4个多小时,加上徐某案发的具体地点、时间都记得不太清楚,隐约记得是在早上8点20分至9点之间,肇事者穿了一件深色衣服。线索不足,破案难度较大,于仁波没有放弃,他立即安排民警兵分两路,一路由他带领查询沿途视频监控,一路安排人员沿途寻找事故现场和目击证人。经两路人员3个多小时的细致排查,最终锁定肇事车辆为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肇事者身穿羽绒服,戴着口罩和帽子。
精细研判,快速出击,在相关人员的配合下,在某小区锁定肇事车辆,查获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李某。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遇到交通事故要积极面对,敢于担责,肇事逃逸违法又失德,万万使不得。
通讯员:陶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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