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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12月22日上午,齐河县司法局走进县第四中学开展“民法典进学校”法治宣讲,特邀山东政法学院民事实训教研室主任潘志玉副教授为学校师生讲法治课。
活动现场,县第四中学的同学们首先表演了学法守法三句半、诗朗诵《法在我心中》、普法快板歌等精彩的法治文艺节目,展现了新时代中学生尊崇宪法、遵纪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精神风貌,获得了现场观众阵阵热烈的掌声。
演出结束后,潘志玉副教授为学校师生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讲座,从《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师生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讲起,结合生动的案例,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出发,对校园欺凌、未成年人犯罪等不法行为的特点、严重后果及应对方法进行了详细阐述,教育引导同学们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在做好自我保护的同时从自身做起,拒绝做加害者,预防违法犯罪,争做新时代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通过聆听法治讲座、参与演出,进一步加深了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不仅让他们深刻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更唤起了他们对法治的责任感,明白了自己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角色,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来源:齐河司法
责编:冯欣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