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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阳日报收集编辑:德阳日报
好消息
日前
为满足广大群众的实际需求
我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
在居民身份证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业务
“省内通办”的基础上
又全面开通了临时居民身份证
“省内通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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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的受理对象为四川户籍居民。四川户籍居民离开户籍地,在四川省内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在省内异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时应由本人申请,未满16周岁公民、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受理地公安机关核验申请材料,核对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信息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受理登记并打印《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申请人核对并签字确认,收取10元/本的证件工本费。经审核通过后,由受理地公安现场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
小伙伴们
是不是又方便了许多
记者 | 张嵘 编辑 | 何娟
责编 | 汪巧 值班编委 | 王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