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齐书玄摄
天山网讯(记者 赵春华报道)12月26日,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联合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开展了“普法宣传进企业”活动,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0余名项目负责人在工地上,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施工总包单位要承担哪些责任?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哪些规定……活动现场,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监察员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对数字化、智能化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讲解。借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依法论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危害性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对大家的疑问进行解答。
“自项目开工以来,我们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通过农民工专户,每月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中建新疆建工集团第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姜太平说,普法宣传活动,让企业对总包负总责、工资代发、先行清偿等总包单位责任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今后,企业将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选择优质分包劳务,与相关单位部门积极沟通,通过各项举措保证农民工权益,让他们安心工作,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围绕自治区十大民生实事之一的农民工安“薪”无忧工程,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常态化开展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企业,以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为抓手,夯实根治欠薪制度保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欠薪问题。
“我们将抓住总包负总责这个关键,督促施工总包单位承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主体责任,监督劳务分包公司承担直接责任,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岁末年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受理室主任刘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