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公安局紧密结合夏季治安特点,紧盯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案件,重拳打击一批违法犯罪行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以实实在在的成效牢牢守护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串并分析 两处盗窃者是同一嫌疑人
7月,三江街道一茶楼发生手机被盗案。经办案民警串并分析,发现与江源街道盗窃电动三轮车的犯罪嫌疑人是同一人。8月1日,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在大邑县沙渠镇一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松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盗窃家禽和电瓶车 嫌疑人被抓获
7月,白头镇东关社区发生家禽和电瓶车被盗案。案发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并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8月3日,办案民警在我市一茶铺内将嫌疑人李某伟成功抓获。
速破盗窃商铺案
7月,我市桑林街一手机店铺被盗手机34部。接警后,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特警大队、崇阳派出所立即开展工作,并于当天下午6点左右在温江区将2名盗窃嫌疑人及1名销赃嫌疑人抓获,并现场查获赃款2.2万元。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1日,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崇庆街道兴盛路一商铺被盗42条香烟和4000余元现金。案发后,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联合崇庆派出所迅速开展案件侦查工作,并于当晚8时左右在简阳市将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经审讯,三人对结伙盗窃商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砸窗盗窃车内财物20余起 嫌疑人落网
8月6日,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崇双大道的机动车车窗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案发后,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并迅速确定嫌疑人,锁定其落脚点。8月7日,办案民警在大划街道一网吧将嫌疑人吴某成功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如实交代了其从今年7月以来通过砸车窗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20余起。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示
*请广大市民夜间务必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守的停车场,勿将贵重物品放置车内。
*发现财物被盗,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不要急于收拾清理案发现场,避免破坏线索和证据。
*市公安局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共建和谐平安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