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以来,宣恩县检察院结合当地流域实际与区位优势,通过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强化制度保障、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治理合力、强化宣传教育推动流域保护价值引领等途径,主动把检察工作融入流域综合治理大局。
立足检察职能健全机制 找准治理“定位”
近年来,宣恩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立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严格按照湖北省检察院、湖北省水利厅出台《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及转发《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要求,结合宣恩县流域实际与区位优势,建立健全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以建立特色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积极回应为服务大局、为人民司法的初心使命。面对宣恩县党委政府着力打造“仙山贡水 浪漫宣恩”的中心大局工作,面对宣恩县数十万居民对美好生活,尤其是对大小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急切需求,宣恩县检察院主动作为、提前谋划,从完善顶层设计出发,构建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在湖北省检察院与湖北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前一个月,宣恩县检察院于2021年10月通过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积极沟通,共同印发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出了宣恩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Beta”版,以协同履职的方式迈出了强化水事行政司法协作的第一步。
以健全专业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担负为法治担当的职责任务。面对社会经济日新月异发展的时代大潮,面对日趋纷繁复杂的法律监督案件,宣恩县检察院坚持与时俱进抓实业务素能,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加强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不断升级具有专业化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2021年以来,宣恩县检察院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内容,开展同堂培训20余次,邀请专家学者与行政机关业务骨干开展专题讲座10余次,组织知识竞赛4次,为后续健全专业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储备了一批专业化检察人才。2022年4月,按照湖北省检察院、湖北省水利厅印发的《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符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与流域综合治理大势的“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2.0版”应运而生。该份升级版的协作机制,在“Beta”版的基础之上更新了指导思想,明确了实施范围,进一步厘清了职责分工,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
以健全系统化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积极践行检察机关一体履职要求。面对河湖保护的系统治理观念,2020年5月,宣恩县检察院就孕育了湘鄂西数百万土苗人民的母亲河—酉水河保护问题,与下游的湖北省来凤县、湖南省龙山县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酉水母亲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利用系统思维,就酉水河上下游、左右岸检察机关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信息共享、日常联络等方面达成了一致,凝聚了司法合力,用跨区域协作机制践行了检察机关一体履职要求。
依托机制强化履职尽责 提升治理“深度”
面对不断建立健全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如何依托机制在新时代新征程走好检察长征路?如何依托机制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服务大局?宣恩县检察院用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监督办案,提升宣传效能作答。通过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与“高成效办好每一件事”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彰显宣恩县检察院讲政治的“底色”,监督办案的“本色”,以及强化价值引领的“特色”,用行动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尽责的“注脚”。
依托协作机制突出政治引领,让检察机关“底色”更足。宣恩县检察院通过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年中总结会、党组扩大会、主题党会等形式,让全院干警在依托各项协作机制履职尽责的过程中,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始终牢记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深刻领悟“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持续突出政治引领,持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依托“五心”党建工作法实现“党建+业务”的融合,把政治建设嵌入检察办案履职中、落在监督质效提升上,更好利用协作机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大局。
依托协作机制强化监督办案,让检察履职“本色”更显。宣恩县检察院立足监督办案的基本定位,始终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的法律监督要求,以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通过运用协作机制不断强化监督办案。自今年开展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以来,宣恩县检察院依托协作机制办理了各类涉流域案件70余件。其中,通过开展增殖放流、生态补偿、社会公益服务等方式,督促增殖放流4.6余万尾、修复被毁农用地50余亩、缴纳森林资源补偿费5万余元、提供公益服务20余场次,守牢了生态环境保护红线;以“我为酉水民工护薪”“土地执法查处行政非诉执行”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抓手,办理相关案件16件,及时解决酉水流域农民工急难盼愁,筑牢了粮食安全防线。其中,办理的关于国有土地闲置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院典型案例,并获省院检察长批示。
依托协作机制提升宣传效能,让价值引领“特色”更亮。宣恩县检察院在依托协作机制强化监督办案的过程中,不仅维护个案公正,更通过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宣传阵地,以检察履职弘扬社会主体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主义法治风尚。今年4月以来,宣恩县检察院专门开辟“流域综合治理”宣传专栏、信息、调研专刊等栏目,适时推送新闻宣传、典型案(事)例、检察信息,不断扩大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知晓度。截至目前,48篇稿件登上省级以上媒体,4件典型案例、3篇情况反映被省院采用。其中撰写的《为生态宣恩“出圈”筑牢生态检察屏障》一文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采用;拍摄的微视频《唤醒昔日的茶马古道》被最高检察微信视频号转载。
深耕检察职能创新机制 革新治理“模式”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面对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现代化要求,面对日趋纷繁复杂的法律监督案件,宣恩县检察院深耕检察职能,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机制,革新治理模式,以不断升级完善“河湖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为发力点,更好融入流域综合治理大局。
深耕检察职能更新工作理念,强化理论武装。理念一新天地宽。宣恩县检察院在依托协作机制深耕职能的同时,不断更新理念,铺陈新时代检察司法底色。牢固树立“多赢双赢共赢”工作理念,对于做好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不单单要依靠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更要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与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宣恩县检察院在办理饮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的过程中,面对如何更快更好更省地完成水源地污染物收集、处置工作,检察机关通过邀请当地乡镇人民政府与涉案行政机关召开“联席+听证会”,听困难、提建议,共商共治,最终以低能耗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依法能动履职”工作理念,在监督办案的过程中,既抓前端、治已病,又抓末端、治未病。在办理小微水体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时,该院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要求将涉及村民饮水安全的小微水体纳入村级河长日常巡查内容,促进溯源治理,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了污染。
深耕检察职能创新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效能。一方面对“河湖长+检察长”等各类服务流域综合治理的协作机制进行升级完善,通过在机制中加入人大代表进行监督,特邀检察官助理建言献策,听证员参与检察公开听证,“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涉流域案件线索等方式,借力检察“外脑”,在监督办案中提升法律监督的专业化程度。通过“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反馈公益诉讼线索22条,成案15件,成案率达68%;在办理饮水源头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时,主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听证员、村民代表参会,共商共议治理良策,达成一致共识。另一方面高度重视科技、数字在法律监督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成功建成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室,通过配备快速检测箱、专业检测仪器以及无人机等设备,主动引导检察干警提升法律监督的科技含量,强化了对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等行为的初步研判能力,进一步提升了监督办案的效率。同时,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比对发现异常线索9条,立案5件,成案率55.5%。积极探索研发河湖安全法律监督模型,借助河湖长管理系统解决河湖保护线索发现难的问题。
深耕检察职能革新治理模式,丰富履职手段。一方面,通过积极开展类案监督,结合案件办理中发现的社会治理突出共性问题,及时高质量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3份,促进解决一类案件、甚至一个领域、一个方面的共性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同类案件反复发生。针对“伍家台贡茶”“贡水白柚”等区域公共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依法向县市场监管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知识产权溯源治理。另一方面通过开展公开听证、召开“现场会”“院落会”、参与域内主要河流巡查等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促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心结”“法结”“症结”一起解。在拟对杨某某滥发林木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时,以“带案下乡”的方式将听证会开到其家庭院落,给高山上的村民带去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除此之外,2023年宣恩县检察院院领导对县级以上河流开展巡河10余次,基本实现了对宣恩域内重要河流的全覆盖。
“水色澄明镜面皴,清江游弋画廊新。”
面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助力流域综合治理”这一课题,宣恩县检察院从流域整体性和系统性出发,结合宣恩在清江流域中的区位特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找准治理“定位”;立足检察机关监督办案的基本职能,强化履职尽责,提升治理“深度”;不断更新理念,强化科技支撑、数字赋能,创新工作机制,革新治理“模式”。下一步,宣恩县检察院将不断用制度强治理、用机制提效能,助推实现流域综合治理“制中治”。
(全媒体记者:邵贞溪 通讯员:赵唯君)